因從印度尼西亞進口1批凍帶魚的1個外包裝樣本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3號的規定,全國海關自2020年9月18日起暫停接受印度尼西亞PT.PUTRIINDAH(注冊編號為CR010-02)水產品生產企業產品進口申報1周,期滿后自動恢復。
因從挪威進口1批的凍尖吻平鲉1個外包裝樣本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3號的規定,全國海關自即日起暫停接受挪威GADUSNJORD(注冊編號為N2204)水產品生產企業產品進口申報1周,期滿后自動恢復。
參考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3號的規定
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保護消費者身體健康安全,海關對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進口冷鏈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實施緊急預防性措施,具體如下:
同一境外生產企業輸華冷鏈食品或其包裝第1次和第2次被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的,海關分別暫停接受該企業產品進口申報1周,期滿后自動恢復;同一境外生產企業先后被檢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3次及以上的,海關暫停接受該企業產品進口申報4周,期滿后自動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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